青岛市黄岛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_青西企联

选举办法

election

青岛市黄岛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选举办法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青岛市黄岛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
一、青岛市黄岛区企业联合会第一届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本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
二、本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人选,由本会筹委会提出候选名单,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进行表决。
三、选举方式为等额选举。
四、拟选举理事40名,常务理事32名。由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举手表决。选举须有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参加、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五、拟选举会长1名,副会长13名,秘书长1名。由参加会议的会员代表举手表决。选举结果须有2/3以上会员参加、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六、选举结束后,由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七、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会员代表讨论决定。
八、本选举办法经2015年6月12日青岛市黄岛区企业联合会会员(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