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_青西企联

政策速递

2023-11-13 10:49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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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实施“沃土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加快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布局,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主体为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2022年、2023年入库编号)、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业,以及驻青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研发机构或部门;

2.具备开展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及试验条件,能够在特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3.具备组织实施科技创新任务或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的能力;

4.具备科技人才及相关资源的集聚能力,曾承担国家及省、市科技项目的优先支持;

5.已获批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建设。

(二)特定条件

申报单位为规上工业企业的,须为2022年、2023年备案建设青岛市企业研发中心,且已完成2022年度科技研发相关统计工作,并提供2022年度研发统计《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

2.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2),牵头建设单位在首页盖章,并扫描成PDF版;

3.申报单位为规上工业企业的,须提供2022年度研发统计《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

注意: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专家审查依据,牵头建设单位须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方式

各申报单位将《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首页盖章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扫描PDF版、2022年度研发统计《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107-1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表)(仅规上工业企业提报)于2023年11月24日17:00前报送至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高新技术科邮箱“kjjgxjsk@qd.shandong.cn”。并将盖章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23年11月24日17:00前报送至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高新技术科,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235室。

四、有关要求

1.市技术创新中心命名要体现细分技术领域或方向,突出产业特色,命名应尽量详尽,格式统一为“青岛市××(三级/四级细分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如:青岛市海洋信息感知与传输技术创新中心,不建议使用产品名称、工程或项目名称、应用系统命名。有关细分领域可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附件3)。

2.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负责审查和推荐工作,结合自身产业特色和优势统筹谋划,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对新建类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进行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3.各申报单位须于规定时间内(2023年11月24日17:00前)完成申报材料提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未完成申报。

五、咨询电话

科技企业服务处:0532-85911346

市科技服务中心:0532-85938025

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0532-85161795

 

附件:1.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xlsx

      2.青岛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doc

      3.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doc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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